勞務派遣臨時工轉正新政策相關規定: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的社保標準應按試用期的工資來確定的轉正后才按轉正后的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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